相信这个城市里有很多人跟我一样,从大学毕业后,迈入这里陌生的环境,带着美好的梦想,勤恳工作,组建家庭,滋生新的希望,拥有与这城市血脉相连的归属感,在我们的生活蒸蒸日上的时候,心里常常感怀这个城市见证了我们的幸福。
总觉得那些人间惨案离我们遥远,因为我们自觉生活在这里物资相对丰富,资讯相对发达,所以当我听到舍友的表嫂临产时在海珠妇幼保健院母子双亡的噩耗时才会如此震惊,难以置信和如鲠在喉。
受害者是我舍友的表嫂,我以版主的身份保证,以下事故是真实的,没有别的意思,写出来只想让大家引以为戒,难道女人生孩子真是走一道鬼门关吗?~~
她叫 何小平, 28岁,硕士毕业生,祖籍福建省福清市,于2010年9月1日住院待产,2号便发生惨剧。
受害者一直在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产检,并于7月5日查出子宫内有卵巢畸胎瘤大小约62*57*48mm,8月20日产检查出胎儿脐带绕颈一周。该院医生仍建议孕妇顺产。
该院医生邱佳琳于9月2日上午9点22分,在孕妇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要求孕妇亲自签字使用新普贝生(通用名:地诺前列酮栓),使用该药后有不良反应事件:子宫张力过高及引起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子宫破裂。在家属不在场时,让孕妇亲自签名用药,是合法的吗?简直是要把她当做白老鼠来做实验!!!
孕妇使用该药后,一上午未上过洗手间,询问医生后,医生仍告知没有问题。孕妇下午出现剧烈腹痛,一直到21点55分取出新普贝生,随后孕妇出现昏迷、呕吐现象,但是该院却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并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一直拖到22点46分广州市孕产妇重症救治中心主任及珠江医院主任到院才实施抢救。因为使用新普贝生后,孕妇引起昏迷呕吐,子宫张力过高,并因为延误一小时的抢救时间,而导致羊水栓塞,母子均未能保住。
当晚医院并未向家属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医生叫家属第二天早上来看望死者,并交代整个医疗过程。但是第二天(即9月3日)早上8点,家属到医院看望死者,并没有医生来交代整个医疗过程,却被告知死者母子已于昨晚被送至殡仪馆。在未通知家属,没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医生偷运尸体,这合理吗?
家属悲痛万分,与医院交涉,要求医院对为何未经家属同意便将死者母子尸体偷偷运走给个说法,院方只派出2个一问三不知的人来草草应付,对家属的问话均不能做出答复。后在**局所长在场的时候,向该院院长询问,该院院长竟然笑嘻嘻的说“我也不知道医院的程序”。在家属强烈质问下,院长承认只是失误。究竟是失误?还是蓄意隐瞒什么????
家属在9月3日与9月4日一直与医院进行交涉,要求院方对整个医疗过程及偷运尸体事件予以正面回答。院方却一直躲避着不予正面回答。在9月4日下午卫生局、妇联、**在场时,家属与院方进行谈判,院方却推得一干二净,说他们完全没有问题,无需负责,连失误都不承认了。在这两天的交涉中,用药医生邱佳琳都一直未露面做解释。
家属们已经痛不欲生,可怜的老母亲也已病倒,哭到当场昏厥。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在现在这样强调法治的社会,究竟谁来为受害母子依法办事,谁来为受害母子伸冤????
请富有爱心与善心的网友们一起来转帖,把这个人间惨剧转给更多的人知道,为受害母子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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