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们,你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应做剖宫产 凡妊娠28周以后,经腹切开子宫取出胎儿和胎盘的手术,称剖宫产手术。近年来,由于推广计划生育及优生学,剖宫产指征有放宽的趋势,有些难度很大的产钳、臀位牵引等都已被废除,而由剖宫产取代了。但随着剖宫产的增多,各种各样的并发症也增多了,如产褥感染、晚期子宫大出血甚至有的需行子宫切除,所以剖宫产手术须慎重,决不能滥用,更不能用来取代正常的阴道分娩。那么,那些情况需作剖宫产手术呢? 1,
产妇方面:①骨盆明显狭小、变形,或头盆不称经试产失败者;②前次剖宫产为古典式,刀口愈合不佳,或上次剖宫产指征仍然存在者;③宫缩乏力,出现产程过长,经用各种方法处理仍无效果者;④产前发生严重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先兆子宫破裂,或重症子癜前期经药物治疗无效者;⑤胎位异常如横位、颏后位(儿面向母亲前方),或臀位胎儿较大者;⑥持续性枕后位或横位,经医师处理无效者;⑦母亲合并某些严重内外科疾病,不宜阴道分娩者;⑧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而无子女者,估计从阴道娩出有困难者。 2,
胎儿方面:①胎儿窘迫治疗无效者;②脐带脱垂,胎心音尚好,宫口尚末开全者;③胎盘功能试验结果明显低下者。 有的正常产妇刚临产就吵闹着要求做剖宫产术,这种考虑不明智。千百年来分娩属于生理现象,绝大多数从阴道娩出的。难产或个别其他情况,负责的医师会从全面考虑,斟酌产妇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剖宫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