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合肥大人 于 2011-9-29 13:07 编辑
准妈妈们,你们可知道分娩补助是如何领取的吗?
从2009年元月一日起,对安徽省境内公安机关登记在册,持有“农业人口”户口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将实施补助,标准为每一孕产妇300元。
1,农村孕妇妊娠三个月内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没有办理的应在入院前及时补办。
2,产妇持(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住院手续。急诊入院的,应在入院后补办。
3、产妇出院时,对服务内容进行确认,并填写《安徽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
4,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娩出院时凭(补助卡)在分娩医院直接抵扣分娩费用。
5、建册后或转诊到区属外助产医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在出院后凭身份(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补助卡》到所在的区妇幼保健站,领取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