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是当下的一个新鲜名词,很多的东西都采用实名制。昨天又有一项实名制被推行,那就是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什么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对于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也是这样,可能会有人觉得这样侵犯了人们的隐私权,不过比起让艾滋病被传播而言,这又算的上什么呢。
卫生部昨天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部分省份拟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表示,实名制利于治疗和预防,“尤其是在防控重点地区开展更广泛的实名制艾滋病检测,是非常有效的措施。”
之前,广西拟规定“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引起社会讨论,赞成者称实名制可以更好地保护健康人不被传染;反对者则认为这可能让大部分本来可能纳入检测和治疗的人不再自愿去检测,防艾形势反而更加严峻。不论赞成或反对,似乎都言之有理,各有利弊,但我是赞成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因为“两害相权取其轻”。
我们要保护患者的隐私,但也要保护更多的健康人;我们需要患者的自愿配合,但也要将传染的危险度降到最低。当前,因为艾滋病检测不是实名制,大多数人都用假名,所以结果很难及时通知患者,更有甚者,很多携带者往往是病发许久之后才去就诊,这不论对患者自身健康,还是对疫情的有效控制,都是极为不利的。
但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有一点必须明确,实名制并不是“广而告之”,散播得人尽皆知,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治疗患者、控制疫情、保护公众。同时,为了消除检测者的顾虑,必须严格控制实名制的告知范围,也有必要对实名制的实施者和执行者进行培训和监管,比如私自散发检测者信息的行为将收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事先还要加大对艾滋病知识的普及力度,为艾滋患者创造一个宽松的舆论和社会环境。如此,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才会水到渠成,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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