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药“中毒”找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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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5 | 回复0 | 2023-9-9 21: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喷药“中毒”找谁索赔?

家住合肥烟墩乡丙子村的史永慧老人曾是位园林工人,担任植树养护的工作。如今,她只能眼巴巴看着其他伙伴干活,在2010年9月的一天,她在给树木喷洒药水后,出现了呕吐、头晕等症状,在医院里住了十几天。
    喷药后身体出现不适
    据史永慧的儿子周先生介绍,通过村民介绍,他六十多岁的母亲和许多人一起受聘于一家园林公司,到滨湖新区塘西河公园植树,所在的班组负责人叫胡岩(化名)。
    2010年9月10日,史永慧被胡岩分配给树木打药,工作中,她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的症状。
    当天下午,她自己去了家门口的小诊所,医生给她开了些药,还吊了水,经过近十天的治疗,史永慧的症状有所缓解。儿女们也认为是普通的不适,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好转后,史永慧还回到植树队伍里,干了半天的活。但没坚持多久,又感觉不对劲了。
    费用负担不起只好出院
    2010年9月21日,儿子周先生带着老太太先后去了两家医院,医生诊断为药物中毒,并在其中一家医院住院治疗。医药费就成了摆在儿女面前的难题。由于家庭并不宽裕,周先生就想到了园林公司,“母亲是因为干活才中毒的,对方应对此负责”。周先生据理力争园林公司才给了2000元钱并写下了欠条。
    母亲在住院的日子里,几次遭医院的催费。周先生无奈,又借了5000元钱续费。经过前后11天的治疗,在医生的协商下,史永慧还是出了院,因为费用负担不起。周先生再次向园林公司讨要说法,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周先生说母亲在喷洒药水时,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
    园林公司称不担责任
    记者首先找到了该园林公司负责人胡岩,他是史永慧所在班组的负责人。一说起这事,他只是一个劲地说自己也是打工的,史永慧有什么事,都得找园林公司。对于从园林公司拿的那2000元钱,他称是借给周先生给母亲看病的。当记者询问相关具体事宜时,他只是提供了园林公司的名称和负责人的姓名后,便挂断了电话。
    这家名叫杭州西兴的园林公司,负责人是陆泉(化名)。记者找到他时,他首先说给树木喷洒的药水是低毒性的,对人体基本没什么影响。喷洒时是有防护措施的,公司也安排了专门的安全管理员,有购买手套、口罩等票据为证。陆泉并不认为自己该对史永慧的病情负责:“她9月10日喷洒的药水,到9月21日才到医院检查,中间还干了很多活,这就很难讲清楚了。而且我大致看了下病历,上面做了很多不必要的检查。”
    陆泉说他不会就此给予任何赔偿:“逻辑不对,有这样的吗?”
    律师建议走诉讼途径
    周先生说自己要求园林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他也就此事咨询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答复说由于母亲已经60多岁,超过了一般女性的退休年龄,不在劳动保障的范围内,建议周先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记者咨询了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的郭爱律师,他说史永慧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和园林公司形成的是一种劳务关系。但是出现事故,雇主还是得承担一定责任的。双方在病患引起的原因上不一致,可以请相关部门做鉴定,认定喷洒药水和病症的关系。在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郭律师建议史永慧走法律诉讼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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